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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云南监管局:践行会计监督“三个三”工作法
推动财会监督行稳致远

  2024年8月2日 来源: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云南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践行“三个三”工作法,扎实开展会计监督工作,推动财会监督走深走实。 

  一、“三个强化”保障会计监督质量 

  云南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以“三个强化”保障会计监督质量。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会计监督工作关系着社会公众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云南监管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会计监督作为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会计监督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学习。云南监管局立足会计监督职责,要求干部职工加强对最新政策文件、会计审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等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支持干部参加各类素质提升教育,主动向财政部有关司局和优秀监管局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成为会计监督领域的“行家里手”。三是强化总结提炼。云南监管局认真梳理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就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再总结、再提炼、再吸收,从监管角度剖析不同类型问题的检查要点,为今后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提供参考,进一步明晰检查思路和工作重点,持续提升会计监督工作质效。 

  二、“三个抓牢”夯实会计监督基础 

  云南监管局认真做好现场检查、集中审理、行政处理等工作,通过“三个抓牢”夯实会计监督工作基础。一是抓牢现场检查环节。云南监管局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在开展现场检查时不折不扣落实“问题清晰、证据完备、认定恰当”的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的每一份工作底稿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撑,每一个问题都有明确的违规依据,确保检查工作报告的要件齐全、结构清晰、描述简明,充分体现检查成效。二是抓牢集中审理环节。财政部组织的集中审理工作是对监管局现场检查成果的系统性把关,是保障会计监督整体成效的重要环节之一,云南监管局在财政部有关司局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梳理现场检查问题,把着力点放在性质较为严重、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问题上,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推进,以高质量审理保障会计监督成效。三是抓牢行政处理环节。云南监管局高度重视行政处理环节,一方面依据相关规定和审理意见作出客观公正的行政处理,确保整改通知和处理决定事实清晰、依据充分、定性准确、体例规范,另一方面通过下达整改通知和处理决定督促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确保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三个严格”做好监督成果转化 

  云南监管局高度重视监督成果的有效转化,通过做到“三个严格”提升会计监督成效,推动财会监督走深走实。一是严格提升信息材料质量。云南监管局分类梳理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形成有价值的典型案例上报,深入剖析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的成因,形成专题材料上报,同时做到监督检查与管理服务并重,及时反映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中介机构独立性受制约等情况,将信息材料作为会计监督成果的重要载体,严格把关、不断提升信息材料质量,促进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转化为有效的财会监督工作成果。二是严格跟踪问题整改情况。云南监管局高度重视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并构建“整改回头看”长效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屡查屡犯,通过严格跟踪整改情况,做到会计监督问题发现在哪里,整改就推进到哪里,推动构建会计监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三是严格抓好会计监督调研。云南监管局注重在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同步开展会计监督调研,从会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中获得灵感,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问题及时转化为有价值的调研课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深化查出问题的成果利用,扎实做好会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推动财会监督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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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