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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监管局:建议以“四个突出” 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财会监督作为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与党内监督等监督方式共同组成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对于提升党和国家治理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云南监管局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开展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调研,调研显示云南监管局扎实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取得较好成效,并提出建议以“四个突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

  一、更加突出财会监督顶层设计

  一是构建多层次的财会监督法制体系,系统出台财会监督法律法规,制定操作性强、易于执行的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更加明确地界定财政部门履行财会监督的职责权限,确保财会监督既能够与其他监督协同配合,又能够保证财会监督应有的独立性。二是推动财会监督纵深发展,财政部门的财会监督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重大财税政策落地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展开研判,进一步发挥财会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

  二、更加突出财会监督的权威性

  一是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充分授权相关部门财会监督职能,加强财会监督部门行政执法权限和处罚权限等,减少财会监督阻力,通过专项检查结合日常监管服务工作,促进检查提质增效,更加突出财会监督的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压实违法主体责任。适当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起到震慑效应,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持续提升财会监督的震慑力,更加突出财会监督的严肃性。

  三、更加突出财会监督队伍建设

  一是拓宽财会监督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岗位职责有针对性的配备数量足够的专业化人才,加强专职和兼职队伍建设,并通过常态化的专业培训,系统提升财会监督人员各方面能力,确保队伍建设能够胜任新时代下财会监督工作的要求。二是建立财会监督专家联动机制,依靠专家力量带动财会监督干部迅速成长,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同时增强总会计师制度的约束力,不断充实监督队伍力量,持续推进财会监督队伍建设。

  四、更加突出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

  一是搭建财会监督工作信息平台。整合不同层级的财会监督信息资源,整合重复设立的财会监督系统平台,搭建起统一的财会监督工作信息平台,结合“四本预算”完善财政信息数据链,持续优化平台建设、提升系统运行稳定性,实现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数据信息全覆盖。二是推进各监督部门的监督成果和数据信息共享。促进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行业协会等部门的数据共享,避免重复监管,降低监管成本,通过打破单线监管,形成全面共享的监管模式,以更高效率更好履行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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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