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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四举措”抓实地方财政运行监控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云南监管局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财政监管职能定位,通过加强分析评估、调查研究等手段,抓实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助力地方财政稳健运行、更可持续,取得较好成效。

  一、聚焦基础,做好财税体制调研工作

  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云南监管局一直将地方财政体制调研作为做好财政运行监控的重要抓手。一是及时跟踪省级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情况。了解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取得成果,分析研判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基层财政面临的主要困难。二是构建综合监控框架。立足财税体制视角,加大区域性综合调研力度,综合分析一个地区的经济特征、税收特点、支柱产业、重点项目、收支结构、债务规模、库款情况等因素,探索从体制端提出建议。

  二、突出重点,督促地方兜住“三保”底线

  云南监管局一直把基层“三保”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深做实。一是加强综合监测,算好预算盘子和库款盘子。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依托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平台开展日常监测,掌握基层“三保”预算情况,对“三保”预算压力较大的县区进行重点监控;主动与省国库联系,及时了解基层库款结构、库款变化、库款调度等情况。二是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基层“三保”压力点。对部分县区的“三保”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地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密切关注地方“三保”责任落实情况。三是督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推动各级财政部门盘活存量资金,督促各级财政部门清理国库暂付款,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减少非预算支出占款,优先保障“三保”支出。

  三、严守底线,推动债务监管向纵深发展

  云南监管局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抓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督促地方扛起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与省财政厅联合开展联席会议,就地方政府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督促地方主要领导重视并切实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二是强化问题导向,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调研。全面分析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预判风险,及时报地方告,发挥好预警作用。三是压实地方整改责任。督促地方政府落实问题后续整改要求,达到整改一个、规范一片的效果。

  四、着力长远,加强经济宏观分析

  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的影响是长远性的,云南监管局不断加强经济宏观分析,提升分析质量。一是加大数据收集力度。与财政厅、税务局、统计局、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数据报送机制,确保数据全面准确,提升分析的深度和广度。二是整合局内监管成果。以半年度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报告为着力点,全面梳理局内财政收支监管、债务监管、转移支付监管、金融监管等各项监管成果,从监管局的独特视角,对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更宏观更立体的画像,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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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