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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理清思路 精准发力
扎实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

  2020年6月3日 来源:财政部云南监管局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的有效途径。近期,云南监管局结合职能转型要求,不断提高站位,把握“两个关键”,坚持“两个导向”,发挥“两个优势”,优化审核方式,扎实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把握“两个关键”,做足做细准备工作 

  一是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审核进度。结合《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统筹各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采取案头审核与非现场重点抽查方式,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按时保质上报审核报告。二是把握政策要点,夯实审核基础。2019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审核的内容、方式、范围均有较大变化,特别是新增加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有关内容,政策多、内容细,吃透政策才能准确应对基层的各类情形。云南监管局多渠道收集相关管理办法、技术导则等政策文件,组织集中学习,力求政策理解无偏差;结合以前年度审核积累经验,修订《保障性安居工程审核工作表》,细致拆分绩效评价审核的各个指标,进一步梳理细化审核标准,确保尺度一致、标准明晰;按照《云南监管局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要求,科学严谨制订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审核要点、实施计划等内容,为后期现场审核工作打牢基础。 

  二、坚持“两个导向”,扎实开展审核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审核效率。牢牢抓住审核要点,创新工作方法,根据审核工作不同阶段,分两批次编制《审核问题清单》,集中反映发现的各类问题,为后期情况收集汇总、撰写报告提供了“弹药”,把“问题清单”转化为审核工作的“聚焦清单”。二是坚持靶向思维,精准发力,积极稳妥开展重点抽查。结合绩效评价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紧盯评分标准,通过逐项对比自评报告及评分依据,审核地方自评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在此基础上,选取重点抽查州市。通过“面上”问题在“点上”找到对应,确保审核结果的全面客观性。另外,对于政策公开等指标,主动登陆当地主管部门网站,细致了解公开情况。在点面结合的审核基础上,聚焦审核报告要点和问题点,审核结果更加精准。 

  三、发挥“两个优势”,促进成果运用最大化 

  一是密切沟通协调,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前提下,采取见面沟通、电话、微信等形式,与云南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进行反复沟通,详细了解省级下发的通知、审核资料清单、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提前嵌入地方工作环节,确保左右协调联通,情况掌握真实客观。加强对财政部的请示报告,以专题材料、工作信息、电话等形式及时请示审核中存在的疑问、汇报工作进展,确保上下信息畅通,政策理解精准到位。二是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惠民政策更好施行。积极引导地方主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共同对政策实施中的问题及难点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整改建议,还就长期协同监管、加强信息共享达成初步意见,不仅扩大了监管成效,也巩固和深化了联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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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