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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云南监管局:抗疫和业务两手抓 扎实开展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资金审核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统筹抓好财政监管工作的要求,按照《财政部 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66号)规定,扎实开展云南省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资金审核工作。 

  一、加强协调,确保医保费用及时支付 

  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为落实规定执行情况,云南监管局及时与云南省医保局取得联系,跟踪了解医保资金运行状况和存在的困难。截至2月14日全省各级财政预拨2020年一季度医疗保险基金77.86亿元,财政支出已用于医疗救治补助资金506万元。当前云南医保基金运行平稳,能够确保医疗费用及时支付。 

  二、主动学习,明确审核内容 

  为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准确掌握审核要点,云南监管局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通过综合分析研究以前年度的工作经验、做法,了解了审核要求,明确了审核内容。一是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二是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三是筹资标准、财政补助资金及个人缴费到位、基金运行及制度建设情况;四是各州(市)申请补助资金的请示、资金配套文件、拨款凭证、银行回单等;五是审计、绩效评价、督查等发现问题及有关整改情况。 

  三、提前谋划,有序开展审核 

  由于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云南监管局提早介入,主动与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沟通联系,了解审核资料准备进展情况,印发《财政部云南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资金审核的通知》(财云监〔2020〕17号)文件,明确了审核内容、时间、方式,在配合地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也向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提出了审核工作具体要求。 

  四、分析研判,准确反映实情 

  下一步,云南监管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收到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后,对截至上一年度6月底参保人数和城乡居民个人实际缴费、12月底中央及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等情况开展审核,进行分析研判,对涉及单位提出的特殊事项进行核实。加强对医保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与云南省财政厅、医保局沟通联系,督促整改。同时如实向财政部汇报,做到准确把握政策,及时反映情况,充分发挥监管局就近优势,监督医保基金平稳运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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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