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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监管局:提高站位 扎实工作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财政部决策部署及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要求,云南监管局扎实工作,积极支持云南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财政保障工作。 

  一、提高站位,周密抓好内部防控 

  在疫情发生后,局党组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及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时制定下发了《云南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二是细化防控方案,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重点,细化责任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工作的每个环节有任务、有措施、有要求、有落实。三是加强督导落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督查指导,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努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守土尽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发挥就地就近优势,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了解疫情防控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一是跟踪督促防疫资金下达使用。截至2020年2月5日11时,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防治资金投入13.7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41亿元,地方资金10.35亿元;已完成支出5.99亿元,其中:用于医疗救治0.11亿元、用于疫情防控人员补助0.63亿元、用于设备和防控物资4.05亿元、其他支出1.2亿元。全省各级财政提前预拨全省2020年一季度医疗保险基金66.8亿元(其中:省本级9.1亿元)。二是了解一线困难,及时协调解决。云南监管局主动对接云南省疾控中心、云南省传染病医院等资金使用单位,了解目前一线资金使用存在的困难,协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联系云南省医保局了解医疗保险基金使用运行情况,协调确保医疗费用的及时支付。三是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成效。跟踪监控疫情防控资金,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用于与疫情直接相关的方面,防止并及时纠正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保障财政资金真正发挥使用效益。四是跟踪督促落实并细化完善有关防控疫情财税措施。疫情发生后,保持与云南省财政、税务、国库、金融等部门的联系,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督促及时开通物资采购、国库支付、金融扶持、税收优惠等绿色通道和便捷措施,为云南20条具体防治措施全力提供财税金融保障。 

  当前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服务,保持和地方财税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及时研究上报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监管存在的问题和情况,保障中央财税政策落实。下一步,疫情防控取得成效后,我局还将深入资金使用单位,详细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适时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和相关单位共同研究提高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突发响应等工作成效,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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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07日